随着电视剧《庆余年》的火爆,有关这部剧的周边也成为网友热议的焦点,其中就有大家比较关注的演员片酬问题。作为一部大制作,邀请来一众国家一级演员,《庆余年》在片酬上是否合理?
答案是即合理也不合理。
对于《庆余年》里的配角来说,大多片酬以天或者集计算,每个人的片酬在几万至几十万不等,这里我们不在赘言,主要说说几位主要角色的片酬。
首先比较合理的存在,陈道明拿了2100万。
从2017年道格影视深交所年报公告了解到,陈道明接拍《庆余年》的片酬为2163万,以陈道明这样的咖位来算,这个价格属于一个适中合理的存在,毕竟在2017年,一线当红小生的电视剧片酬报价通常在7、8000万级别。
之所以接拍这部戏,一个是圈子里的利益和关系,再一个正如陈道明所言,他也希望了解当下年轻人的喜好,他们到底喜欢什么样的东西?
如果说陈道明的片酬比较合理,那么吴刚的片酬就很不合理了,他的片酬为0。
吴刚饰演的陈萍萍可以说是剧里最出彩的人物之一,为何没有片酬呢?原因是这样的:吴刚拍戏向来追求剧本和班底,而《庆余年》的导演孙皓,是正儿八经的话剧院导演,有实力,还是吴刚的同窗好友,在其邀请之下,吴刚有了来《庆余年》剧组的打算。
后来吴刚又了解到这部戏里连陈道明、于荣光等实力派都请来了,直接0片酬进了剧组,毕竟和这些人一起出演作品的机会可不多,不是为了钱,只为了能够同台飙戏。
从人物设定来看,吴刚饰演的陈萍萍和陈道明饰演的庆帝都算是配角,而作为主角,李沁饰演的女一号,网传片酬达到3000万级别。
虽然在咖位上李沁无法和陈道明相提并论,有网友认为李沁拿的比陈道明还多不合理,但从人物属性上,毕竟是女一号的定位,所以李沁的这个3000万如果是真,也在情理之中,并不离谱。
整个剧组中片酬最高的自然是男一号张若昀,虽然剧组没有公开张若昀的片酬,但张若昀一口气签了三季五年的合约,保守估计片酬合计达到上亿级别。
从目前《庆余年》的体量来看,第一季就达到了46集的集数,三季下来少说也得120集的体量,假定以张若昀1亿元片酬计算,每集的片酬在80多万,属于合理范畴。
张若昀:《庆余年》第二季在计划中 应是原班人马
张若昀采访
张若昀采访
日前张若昀在采访中透露《庆余年》第二季在计划当中,“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完整的计划,编剧王倦老师应该已经想好之后改编的方向。”当记者问到是否原班人马出演,张若昀表示:应该是。目前,《庆余年》第一季正在热播中
《庆余年》:赢就有理与偷不可耻
最近两天,围绕着电视剧《庆余年》在视频网站“付费超前点播”与盗版横行的“博弈”,舆论场里又扬起了一地鸡毛。
据说,该剧热播之后,购买了播映权的视频网站,在VIP的点映特权之外,再设VVIP一档,以每集3元的价格提供所谓“超前点播”的特权之上的“特特权”,花费50元,就可比VIP会员多看6集。此举一出,嘘声一片。
想想也是,如果当初这些购买了VIP特权的用户,得知他们在付出了VIP的价格以后,仍要额外付费才能另外享有热播剧的“超前点播权”,那么,不知道还有多少人会购买这个实际上有限的VIP资格。当然,从营销角度看,谁也没有规定在VIP档次之上不能设立VVIP甚或VVVIP的档次。
但是,上述那个VVIP的档次,并非是在VIP用户购买当下权限资格时就在,而是临时在热播剧项下新增的档次和权限。这个新增的VVIP档次及其权限,与旧有的VIP档次及其权限是什么关系,有待分析。不过,在相关市场的规则权限本来就是一团乱麻的情况下,分析的结果也很可能理不出个头绪来,很难说清究竟是新档次及其权限缩水了旧档次及其权限,还是新档次及其权限与旧档次及其权限无甚关联,根本就是在旧档次及其权限上的绝对增量。
有一点不容否定,这就是在VIP之上的VVIP,即加价“超前点播”的特权,是临时起意的营销行为。这就好比卖家发现出售某种商品的柜台前排起了长队,于是便临时更换价签,让那些认可加价的顾客可以在队外先得,而置那些已经付出排队(机会)成本的其他人于不顾的行为。这种行为,从营销意义上讲,实际上与对躺在手术床上被开膛破肚的人说手术要提价也没有区别:不论是购买了视频网站VIP权限的人,还是躺在手术床上的人,在得知加价之后都只能听之任之。其所不同者,可能也只在于同意不同意加价,有没有性命之忧而已。
对这种营销行为,在其存在的话语环境下,其相关设计者不仅不会得到谴责,相反还会得到业绩以及业绩评价者及其利益关联方的激赏和奖励。在这种语境下,在以赢为目的的竞赛里,“田忌赛马”的方式从来就不是问题。既然没有以鹿充马,那么,在对手没有萌动更换马匹轮次的心思时,独自做而不宣地更换一下赛马的轮次,又有什么不可呢?这也就如视频网站的营销套路,既然出售VIP权限时并没有限制未来再设VVIP的可能,那么,用VVIP挣更多的钱,又有什么不可呢?
然而,上述“聪明人”所戕害的,还不只是一场赛马或一场营销,其所损害的是约定俗成的规则刚性以及意思自治的社会认知。显然,“田忌赛马”也好,临时加价也罢,其想出点子的人所以被定位“聪明”的前提,是对手依然会或者不得不遵守约定俗成和意思自治。如果相反,博弈各方皆为“聪明人”,那么,这种博弈的最后赢者是谁,则在未定之数。在特定语境下,也就是在约定俗成以“上中下”马匹比赛的情况下,在社会普遍认知“VIP”为何物的情况下,博弈一方不宣而更换“上中下”马匹的轮次,无忌而在VIP之上再设VVIP,其结果除了彻底搅乱了博弈规则和竞赛场以外,最多也就是赢下一场或几场比赛和营销而已。在一个烂污博弈场里,焉有出污泥而净身的赢者?
事实也正是如此。据报,网络上已有上述热播剧的盗版链接4万多条,花3元就可看全集,给版权方造成损失或达亿元。呵呵,赢就有理与偷不可耻其实是同一件事情的两个侧面而已。